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
为及时宣传农业执法成效,激励引导各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重点领域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充分发挥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对三农中心工作的服务保障作用,我局从近期全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推荐案件中遴选整理了8个典型案例,现予以公布,供各地参考借鉴。
中国体育彩票APP下载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9日
案例一 中国体育彩票APP下载某动物诊所经营假兽药案
【基本案情】2024年1月24日,中国体育彩票APP下载农业农村局接到12345平台投诉,诉求人反映2023年11月份通过淘宝平台在中国体育彩票APP下载某动物诊所购买动物药品是假兽药。2024年1月29日,执法人员在对中国体育彩票APP下载某动物诊所的调查过程中发现,当事人经营的云南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氟苯预混剂液态(生产批号:2022年10月7日)执行饲料批号和标准,但产品标签说明书中作用含功能主治和适用动物疾病等内容,执法人员根据《兽药管理条例》按标签说明判定该产品为兽药,执行饲料批号、标准应按照假兽药处理。
经查证,当事人购入氟苯预混剂液态40盒,销售36盒,售价18元/盒,货值720元,违法所得648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款“禁止兽药经营企业经营人用药和假、劣兽药”的规定。
【处理结果】依据《兽药管理条例》《辽宁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相关规定,中国体育彩票APP下载农业农村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经营假兽药,并作出以下处罚:
1.罚款2160元;
2.没收违法所得648元;
3.没收氟苯预混剂液态4盒。
案例二 老边区某宠物食品有限公司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生产饲料案
【基本案情】2024年7月24日,中国体育彩票APP下载农业农村局接到投诉,投诉人反映老边区某宠物食品有限公司,销售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无生产许可证的宠物食品。2024年7月29日,中国体育彩票APP下载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在对老边区某宠物食品有限公司的调查中发现,当事人生产、经营的宠物食品执行标准为GB/T31217,系宠物食品,有“本品仅限宠物食用”内容,当事人未取得饲料生产许可证。
经查证,当事人生产的宠物食品库存1137袋,已售1308袋,货值3691.95元,违法所得1975.38元。当事人的生产、经营行为违反了《宠物饲料管理办法》第三条“申请从事宠物配合饲料、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的企业,应当符合《宠物饲料生产企业许可条件》的要求,向生产地省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依法取得饲料生产许可证”和第十条第四款“禁止经营无生产许可证的宠物配合饲料、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禁止经营未取得进口登记证的进口宠物配合饲料、进口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规定。
【处理结果】依据《宠物饲料管理办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以及《辽宁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相关规定,中国体育彩票APP下载农业农村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生产、经营,并作出以下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1975.38元;
2.没收生产库存饲料1137袋;
3.处以罚款11000元。
案例三 老边区某动物诊所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从事动物诊疗活动案
【基本案情】2024年5月29日,中国体育彩票APP下载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老边区某动物诊所库存中猫疫苗比进货记录少1支,药房内垃圾桶中饮料瓶内有1支用过的一毫升针管,该店经营者承认给猫打了疫苗并出示收款凭证。当事人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
经查证,老边区某动物诊所店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违法所得50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六十二条“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申请动物诊疗许可证。受理申请的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诊疗许可证;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和《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第五条“国家实行动物诊疗许可制度。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应当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并在规定的诊疗活动范围内开展动物诊疗活动”的规定。
【处理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辽宁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以及《辽宁省农业农村厅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的相关规定,因本案违法所得较少,没有造成社会危害后果,当事人积极配合,及时改正其违法行为,中国体育彩票APP下载农业农村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诊疗活动,并作出以下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50元。
2.罚款3000元。
案例四 大石桥市曹某驾驶未参加年度检验的拖拉机案
【基本案情】大石桥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在某村路口检查时,发现曹某驾驶的拖拉机三年未参加年度检验,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勘验,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制作询问笔录,驾驶员曹某按要求提供了行驶证。大石桥市农业农村局于2024年3月15日立案。
经查,曹某驾驶的拖拉机三年未参加检验,其行为违反了《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二)操作未按照规定登记、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辽宁省农业机械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农机驾驶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三)驾驶无登记证书、号牌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或者机件失效的农机之规定。
【处理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及《辽宁省农业机械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四款之规定,大石桥市农业农村局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并对其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1.罚款人民币200元。
案例五 盖州市某农资有限公司分公司经营假农药案
【基本案情】盖州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4月1日到盖州市某农资有限公司分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在检查时发现阿维·毒死蜱,规格1000克/袋,包装标示的农药登记证号无法查询,该农药店负责人也不能提供阿维·毒死蜱的相关手续。执法人员现场对该药品进行了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制作现场检查(勘验)笔录以及现场拍照。4月3日,对负责人石某做了询问笔录,经农业农村部官方网站查询,阿维·毒死蜱包装标示的农药登记证号无查询数据。根据《农药管理条例》规定,未依法取得农药登记证生产的农药认定为假农药。
经查证,当事人经营库存850袋,违法所得750元,该公司违反了《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农药经营者不得加工、分装农药,不得在农药中添加任何物质,不得采购、销售包装和标签不符合规定,未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未取得有关许可证明文件的农药”的规定。
【处理结果】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和《辽宁省农药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七款第一阶次处罚裁量标准,对当事人作出以下处罚决定:
1.没收农药阿维·毒死蜱850袋;
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750元;
3.罚款人民币8000元。
案例六 盖州市某种子站经销未备案的玉米案
【基本案情】盖州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3月27日到盖州市某种子站执法检查,在该店内发现存在玉米种子未备案情况,并当场进行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制作现场检查(勘验)笔录,对负责人进行了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当事人提供了进货凭证和相关手续。
经查证,当事人经销的该玉米种子未备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八条“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有效区域由发证机关在其管辖范围内确定。种子生产经营在种子生产经许可证载明的有效区域设立分支机构的,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或者受具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生产经营者以书面委托生产、代销其种子的,不需要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但应当向当地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备案”的规定。
【处理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九条和《辽宁省农作物种子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种子部分第十条适用情形“轻微”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1.罚款人民币5000元。
案例七 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农资商店不执行农药采购、销售台账制度案
【基本案情】2024年6月12日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店在5月10日采购了3箱农药其中农药“力道”1箱(50瓶)货值900元,农药“大头娃”2箱(60瓶)货值840元,但是没有提供这3箱农药的采购台账,并且没有2024年的农药采购、销售台账。
当事人行为不执行农药采购、销售台账制度。违反了《农药管理条例》第七章第五十八条第一款不执行农药采购台账、销售台账制度。
【处理结果】依照《农药管理条例》第七章第五十八条《辽宁省农药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相关规定。中国体育彩票APP下载鲅鱼圈区农业农村局对其作出如下处罚决定:罚款2000元。
案例八 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化肥商店销售未取得登记的肥料案
【基本案情】2024年6月17日,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农村局接到“12345”平台投诉,农业执法中队执法人员到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农药化肥商店进行现场调查,在现场发现该商店销售的爱尔兰Bennedy Bioscience Limited生产的“纽锐克A.2”肥料没有在农业农村部备案登记;该产品标签上的肥料登记证号是农肥(2020)准字16956号,在农业农村部网站上查到此批号是黑龙江华创微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肥料产品登记证号,该产品属于假冒登记证号。执法人员当场对1瓶“纽锐克A.2”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并制作《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和《场所、设施、财务清单》。同时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和《询问笔录》,当事人承认今年6月6日从河北若瞳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进了“纽锐克A.2”一箱(共80瓶),销售了“纽锐克A.2”79瓶,每瓶售价15元;销售违法所得1185元。当事人存在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肥料产品的违法事实。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五条:“实行肥料产品登记管理制度,未经登记的肥料产品不得进口、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得进行广告宣传。肥料生产者生产大量元素水溶性肥料、中量元素水溶肥料、微量元素水溶肥料、农用氯化钾镁、农用硫酸钾镁的,应当向农业农村部备案。”的规定。
【处理结果】依照《肥料登记管理办法》《辽宁省肥料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农村局对其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1185元;
3.并处违法所得一倍罚款1185元。